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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大事記要

臺灣省高等法院檢察處,正式發表「二二八事件」首要人犯三十人,均以內 亂罪被控,其中除一人前已捕獲歸案外,其餘二十九人均尚逃逸,已依法予 以通緝。

中文題名
臺灣省高等法院檢察處,正式發表「二二八事件」首要人犯三十人,均以內 亂罪被控,其中除一人前已捕獲歸案外,其餘二十九人均尚逃逸,已依法予 以通緝。
類型
大事記要
出版
南投市
臺灣省文獻委員會
日期
19940630
藏品編號
001563492
涵蓋範圍-地理
亞洲
臺灣省
來源
重修臺灣省通志 卷一 大事志 全一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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